一、我国宪法保护的特定主体具体有哪些?
我国宪法对特定主体给予权利保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2.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3.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4.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5.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政党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二、哪些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